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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方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
本品為復(fù)方制劑、其組分為賴氨酸、維生素B及肌醇。
暫無
10g*10袋/盒
口服,1~5歲,一次5g,一日1~2次;6~12歲,一次10g,13歲以上10~20g,一日2~3次;溫開水沖服(或遵醫(yī)囑)。
按推薦劑量服用,少有不良反應(yīng)。
肌醇為葡萄糖同分異構(gòu)體。
(賴氨酸維B12顆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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