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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臺城制藥股份有限公司
磺胺二甲嘧啶、磺胺脒、碳酸氫鈉。
暫無
100袋/盒
口服。未滿1周歲半包;1~2周歲1包;3~5周歲1包半;6~8周歲2包;9~12周歲2包半,一日4次,首次加倍服用。
尚不明確
1.對磺胺類藥過敏者禁用。 2.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患者禁用。 3.嚴重肝功損害者禁用。
交叉過敏反應。對一種磺胺藥呈現(xiàn)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。 對呋塞米、砜類、噻嗪類利尿藥、磺脲類、碳酸酐酶抑制劑呈現(xiàn)過敏的患者,對磺胺藥亦可過敏。 磺胺藥的作用可被對氨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(普魯卡因、丁卡因)所拮抗,此外膿液以及組織的分解產物的存在也起拮抗作用,因其可提供細菌生長的必需物質。 下列情況應慎用:缺乏葡萄糖-6-磷酸脫氫酶、肝功能損害、血卟啉癥、腎功能損害。 服藥期間,宜多飲開水。 治療中注意: 全血象檢查; 定期尿液檢查; 肝、腎功能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