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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奧邦藥業(yè)
主要成份為鹽酸特比萘芬。
暫無
0.25g*8s
口服,成人每次0.25克,每日一次,療程如下: 皮膚感染的療程:手足癬[趾(指)間型和跖型]:2~6周;體癬、股癬:2~4周;皮膚念珠菌。2~4周。在真菌學治愈幾周,才可見到皮膚外觀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癥消失。 頭發(fā)和頭皮感染的療程:頭癬:4周,頭癬多數(shù)發(fā)生于兒童。 甲癬:絕大多數(shù)患者的療程為6周~3個月。其中的年青患者因甲生長正常而能縮短療程,故除拇指(趾)甲外,小于3個月的治療可能已足夠。在其它
本品耐受性好,副作用輕至中度,且常為一過性。最常見的有胃腸道癥狀(脹滿感,食欲不振,惡心,輕度腹痛及腹瀉)或輕型的皮膚反應(皮疹,薰麻疹等)。個別嚴重的皮膚反應病例(如Stevens Johnson綜合癥,中毒性表皮壞死松懈癥)曾見報道,若發(fā)生進行性皮疹,則應停藥。罕見味覺改變,包括味覺缺失,后者于停藥后幾周內(nèi)可恢復。極個別病例發(fā)生肝膽功能不全,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,不過若發(fā)生上述情況,則應停用本品。曾報道,極個別患者發(fā)生尿中紅細胞增多。
對鹽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過敏者禁用。
1. 肝或腎功能不全(肝酐清除率<50ml/分,血清肌酐>300u mol/L)者,特比萘芬劑量應減少50%(見“不良反應”)。本品應置于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。 2. 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,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。由于本品用于孕婦的經(jīng)驗極有限。因此,應權衡利弊,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。特比萘芬可經(jīng)乳汁排泄,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。 3. 相互作用研究證明,特比萘芬?guī)缀醪挥绊懡?jīng)由細胞色素P450酶系代謝的藥物(如環(huán)孢素、D860或口服避孕藥)的清除。然而,使用口服避孕藥的婦女應慎用本品,